动产质押、房地产抵押,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,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。
一、典当客户进件资料:
当户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、离婚证(离婚须提供离婚协议)、资产权属证明、征信报告、当户名下银行账号、联系电话、现居住地址等
注:房地产二次抵押客户,第一债权人必须为银行机构,另须提供当物产调、第一债权借款合同、抵押合同等。
(以上进件所需资料均需收取复印件、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)
二、典当流程:
动产:核验当物→签订典当合同→办理质押手续→开具当票→发放当金
不动产:现场勘察、面谈→签订典当合同→办理抵押登记→办理公证→领取他项权证→开具当票→发放当金